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深圳锦星花园3栋房屋天面、501房、603房及联城大厦办公室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2024-07-04 00:00 广州启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为更好地择优选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深圳锦星花园3栋房屋天面、501房、603房及联城大厦办公室修缮工程的施工单位,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委托广州启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在办理投标登记并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内择优选取施工单位。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深圳锦星花园3栋房屋天面、501房、603房及联城大厦办公室修缮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QSZB-GC-2024-001

最高投标限价:290000.00元

项目标的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深圳锦星花园3栋房屋天面、501房、603房及联城大厦办公室修缮工程

1项

290000.00

备注: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序号内全部标段进行投标,不得分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中标单位必须对项目所投序号内全部标段进行整体履约服务,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标段内容进行选择

中标单位数量:1 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要求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投标文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三、工程内容及工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深圳锦星花园3栋房屋天面、501房、603房及联城大厦办公室修缮工程,工程内容及工期为:

深圳锦星花园3栋房屋,屋面原有隔热防水材料拆除重做440㎡,1-6层雨水、污水立管更换,消防水池及部分外墙防水补漏。

联城大厦门窗维修及局部排污管道更换。

工期:60天(具体进场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四、投标报价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下浮率及投标报价,有效投标下浮率为0-100%,各标段有效投标报价不得高于该标段预算金额,投标报价合计不得高于290000.00元,工程费用结算最终以投标下浮率及中标成交价为基础,按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

五、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招标公告公示时间为:2024年07月04日至2024年07月06日。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络邮箱。投标人填妥《投标登记表》(详见附件)并加盖公章,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购邮箱(E-mail:gzqsem@163.com),经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后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通过投标登记表填写邮箱地址发送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投标人须于2024年7月6日17:00前完成投标登记手续并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4年07月11日14时00分,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昌岗西路8号之十七(橡胶厂创意园Q栋)204-206室(广州启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单位不予受理。

六、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不承担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招标人因故取消或中止招标活动,投标人无条件服从,因招投标活动产生的费用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广州启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告及招标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启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昌岗西路8号之十七(橡胶厂创意园Q栋)204-206室

电   话:1923752906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

广州启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04日